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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原本以為拿著一支玩具槍去嚇唬饅頭就範。
但是我走到饅頭的車旁時,見他和另一男子已經頭破血流,基本失去了反抗能力。
這種情況省了不少功夫。
硬生生把倆人拽出,揍個半死,拖在路邊,然後用假槍指著他們問:“毒品在哪裡?”
饅頭髮出痛苦的聲音:“你誰?敢搶洪爺的貨?”
我冷冷道:“我再問你,貨在哪裡?”
饅頭不太想說,我一腳朝他嘴巴踢去,把他嘴都給打腫了。
見我下手挺狠,另一個混混趕緊說:“後備箱輪胎裡!”
果然如小馬哥所說,訊息很準確。
這十幾萬,沒白花!
我從口袋掏出來在M國帶回的那把軍刀,走到車饅頭車後備箱那邊,開啟後備箱拽出備胎一刀切開。
發現這備胎是改良過的,裡面沒有氣。
塞滿了棉花。
棉花裡面包著三小包搖頭丸,兩小包冰毒,還有兩小包海洛因。
60、70後被海洛因禍害。
海洛因就是傳統的毒品,俗稱白粉。
80、90被冰毒和搖頭丸禍害。
冰毒和搖頭丸屬於新型毒品中的其中兩種。
除了冰毒和搖頭丸,新型毒品還有很多種。
比如開心水、K粉、‘奶茶’、‘止咳水’……
但饅頭車上沒有這些。
不過,就車上這些毒品加起來,也夠他槍斃幾回了。
我戴著手套,把毒品帶出,扔在饅頭面前,冷冷說:“買家呢?”
饅頭趴在地上,如一隻病貓般,不停在呻吟。
而另一個混混,滿眼恐懼,盯著我手裡的槍瑟瑟發抖。
我走過去,把那混混打暈,丟在一旁。
再走回問饅頭:“聯絡買家過來拿貨!”
饅頭驚惶問:“你吃了洪爺的貨還不足算,還想吃買家的錢?”
我一耳光刮過去:“你管我幹什麼,打電話叫他們過來!”
饅頭手抖,掏出手機。
“你知道怎麼說嗎?”
他點了點頭,邊擦嘴角的血,邊把電話打過去:“龍哥,改地點了,在半路竹林急轉彎這邊拿貨!”
話完他就掛了電話。
我暗中發條簡訊給楊傑,讓他打電話給舉報山外西半路有人交易毒品。
發完簡訊,就在饅頭車上找出他的配槍。
再問饅頭:“買家車牌是多少?”
“701尾數!”
他把話說完,我拿出濃硫酸放在地上,用饅頭的槍指著他說:
“想活命嗎?喝一口這玩意,我就放了你。”
濃硫酸是一個玻璃瓶子裝著,饅頭一時也看不出是什麼。
就顫抖問:“這是什麼?毒,毒藥嗎?”
我冷冷一笑。
當初他怎麼逼院長和老四老六喝這玩意,我如今就怎麼逼他喝。
這叫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!
把槍頂著他頭,威逼道:“數三下,你要是不喝我就一槍打死你!”
“放了我好不好?你想要多少錢,我給你……”
“哼!”
“一,二……”
我扣動槍的保險……
“我喝,我喝……”
饅頭不情不願把瓶子開啟,全身顫抖著小抿一口。
頓時,他呀的一聲慘叫。
卡在喉嚨的硫酸又吐了出來。
捂著喉嚨在地上打滾。
濃硫酸的腐蝕下,他根本說不出話來。
即使他不死,以後也會是一個啞巴,甚至食道無法再吃任何東西。
我一邊看著饅頭像泥鰍一樣滾動,一邊把所有毒品倒在地上,做成黑吃黑搶貨造成混亂的痕跡。
但我也沒打算就這樣放過饅頭。
我要他下地獄向院長和老四認錯。
饅頭打滾一會,前方出現了一道白光。
應該是買家來了!
我趕緊把饅頭拉起,用他的手抓著槍,而我抓著他的手,準備控制他開槍。
再半蹲著,用饅頭身體給我遮擋。
他現在就是一個無力的傀儡,任由我擺佈。
等前面的車靠近,我看清楚了車牌。
就是買家的車牌。
我二話不說,抓著饅頭的手向前方的車連開數槍,打在車蓋子上。
鐺鐺鐺的響幾聲後,那車突然一個急剎,車門被開啟。
見駕駛室和副駕駛室位置走下倆人,用車門掩護,也向這邊開幾槍。
其中一槍打在饅頭的左手,饅頭唧唧發出難聽的慘叫。
硫酸的折磨,加上槍傷的疼痛,讓他生不如死。
“這狗饅頭,想黑吃黑呢!”
聽見對方罵了幾聲。
我把饅頭往後拽著退,邊退邊開槍。
子彈打光了,就把槍往地上一扔,趁機繞過後面的車尾,一頭竄進草叢裡。
對方也沒看清我,認為饅頭只有一個人,嚷嚷叫著:“這狗玩意,沒子彈了。他不講道義,我們弄死他!是他們不講道義在先,洪爺追究下來我們也有道理!”
那邊罵著的同時,又連開數槍。
饅頭原本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了,出於逃生本能反應,他如打雞血一樣,抱著頭前跑。
邊跑邊呀呀的叫……
可他根本跑不過子彈,後背中了兩三槍,倒在公路上。
這個什麼龍哥,看來也是狠人一個!
與此同時,公路的另一頭髮出警車的鳴笛。
我提著袋子,帶好自己東西就跳進草叢河裡,游水繞路而撤。
我水性很好,以前在部隊經常要游水渡江。
山外西這條河並不算有多寬,只有兩百百米,河水也不急。
輕鬆遊了一半,除了那把軍刀,我把包裡所有東西丟進河裡沖走。
而此時也聽見馬路那邊,發出警方的警告:“對面的人請立馬下車投降,對面的人請立馬下車投降……”
“砰砰砰……”
又發出幾槍聲。
幾下子我遊過了對面,爬上岸邊喘了一口氣。
從口袋掏出一塑膠袋子,袋子裝的是自己手機。
我早想過,借河道逃跑,才用塑膠袋子包著手機。
掏出電話,給強子打了個電話:“給我買身衣服過來,我在山外東這邊等你。”
山外西和山外東相隔一條河。
但是山外東村子比山外西多幾條,發展也好一些。
強子爽快答應,問我什麼碼數的衣服。
我報了碼數,就坐在一旁水泥路里發愣思考。
饅頭後面中了幾槍,應該活不成了。
事實我想殺饅頭很容易,但這是法治社會。
我不能親手弄死他,得借刀殺人。
而且這樣做,我不但能報仇,也能挑起洪爺、長毛展和買毒品那夥人的矛盾。
讓他們黑吃黑,狗咬狗,也算是為民除害。
我之所以不使用正當法律去對付洪爺和饅頭,完全是因為我清楚一點,洪爺暫時沒有破綻。
而且洪爺黑白兩道通吃,白道有熟人。
早聽梁九妹說,洪爺每個季度都給城南、城東分局那邊大隊分紅四十萬。
想搞垮洪爺,恐怕沒那麼簡單,除非省級公安那邊派人下來調查!
或者洪爺想自掘墳墓,直播販毒。
要不然,用正當手段弄垮洪爺,還真是一件難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