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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上法庭前的驚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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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的4月某日,我和我的家人人應邀出席法院法庭,當我提交的資料給陪審員後。過了一會兒,審判長提出說道,被告人,你還有要補充的資料嗎?沒有了!原告,你有什麼要提供的嗎?有,我代表當事人,提出撫養費一年一出,希望法官大人能批准我的請求!

被告人,你同意嗎?法官大人,我不同意,我要求一次性付清撫養費和青春損失費共計12萬,否則,我是不會簽字!律師說,我當事人只是打工的,一下子沒能力拿出這麼多錢!

原告方,我問一下你 ,如果是我提出要離婚,你會讓我一年一年的支付撫養費嗎?答案是,肯定不會!我到現在為止,都是不同意離婚的,因為,我沒有調皮的資本,所以,我不同意一年一年出撫養費,為什麼呢?

很多協議離婚的都是一年一年的出撫養費,最後麻煩的是自己和工作人員,到時候,你不給撫養費,你說你給了,我找誰去要錢,這就是請了律師的好處,你挖的坑,我不會跳!

你既然說你當事人是打工的,沒有錢,你的服務費她是不是可以分月付款給你,或者你可以可憐我的前妻,免費給她打這場官司!?答案肯定是,不可以!既然,你都不同情你當事人是打工的,我作為被告方,為什麼要同情她?

律師先生,你和我一樣,都是為了錢而埋沒良心的人!你認為你的付出需要心勞費,我撫養我的兒子同樣也是!所以,法官大人,審判長,錢一分都不能少,必須一次性付清!

原告方,我可以說句實話給你聽,這話不是我說的,而是我們的兒子說的,當我今天早上問他,焓焓,今天爸爸去開庭,你有什麼想法,焓焓說道,你們天天看電視,還讀書比我高,都沒有教育好你們,我能說啥!

我不知道,在座的各位親友,你們聽了是什麼想法,心裡難受不難受啊?不管你們怎麼出謀劃策,錢,一分都不能少,還必須一次性付清!我父母都快70歲了,幫忙看看孩子是可以的,但是,他們沒有義務再養孫子!同意我的要求,我就簽字!不同意那你們就接著起訴我吧!

審判長敲了一下,說道,休庭和解!審判長拉我去庭外,說道,原告方出6萬你看怎麼樣?我說道,12萬一分不能少!審判長找到原告方,說被告要12萬,你能出多少?原告方說,最多8萬,多的沒有!

審判長又找到我,說道,被告人,原告最多能出8萬,你同意就簽字,明天到法院財務部去結算,如果,不同意,就去高一級的法院起訴!我說到,您可以叫她去起訴,我問心無愧!

審判長又說到,起訴又要耽誤一年,你能不能得到8萬還不一定!聽我一句勸,簽了算了!

就這樣,我簽了字,當我簽完字的時候,心情特別高興,我是真的解脫了!後來,小岳母說,既然你選擇了簽字,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們說要多少錢?何必要上法庭呢?

我說道,我是老實本分家的孩子,很容易心軟,現實生活中,為了孩子的將來考慮,我只相親政府權威部門,其它的都是笑話,最後還不是不了了之!

讀者們,當你們看到這裡時,千萬不要相信和平分手,協議離婚,更不要相信一年一年拿孩子的撫養費,如果,你們選擇以上兩種,那麼,你這輩子就是世界上最好騙的冤大頭!

現實生活中,離婚的都很多,如果,不透過知名的律師行離婚,都是一個大坑!掉下去就是深淵,再想爬起來,是很難的事情!

調皮搗蛋的人,是有資本的,沒有資本你就好好過日子,夫妻同心,其力斷金!自己的日子自己過,別相信他人的意見!溫馨提示一下,所有先提出離婚的人,都是提前找好了下家的人!被別人把你賣了,你還給別人數錢!

我為什麼要這樣說,因為,我就是一個活例子,我和前妻離婚不到一個月,她就嫁了人!而且,買車隨帶現金20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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